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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播站管理办法
作者:广播站管理办法  日期:2015年01月05日 来源:本站原创  【字体:

广播站管理办法

第一条 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广播站是学院重要宣传机构之一,是我院新闻宣传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为使广播站日常工作有序进行,充分发挥其“喉舌”作用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第二条  广播站宗旨:准确把握舆论导向,积极宣传党的政策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。

第三条  广播站成员:广播站设有站长、副站长及记者、播音等工作人员。

(一)广播站工作人员

1、新学年初广播站进行纳新,选拔范围为学院在校学生。

2、入选广播站的基本条件:

1)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仰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拥护改革开放政策,热爱广播事业,遵守宣传纪律 。

2)思想上进,品德优良、有较强的纪律性、时间观念和集体主义观念。

3)记者人员:要求具有一定的写作水平和组稿能力,思路开阔,见解新颖,有敏锐的观察力和采访能力。

4)播音人员:要求普通话标准,有一定的语言组织能力与灵活应变能力。

第四条  工作人员日常工作:根据每天不同的栏目设置,将广播站成员分组,每组成员轮流值班。

1、值班组负责全天的播音工作。

2、值班组负责全天广播站清洁卫生、公共设备安全的任务。

3、组长填写该天值班纪录,包括到站离站时间、正式播音时间、设备运行情况、站内卫生情况等纪录。

第五条  播音工作细则

1、播音时间值日人员必须准时到位,因迟到、缺勤造成播音事故者,依据后果的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。

2、本站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,不经批准,不得带其他人进入广播站。

3、播音员根据节目安排自行采稿,播音员的播音态度必须端正,认真发现错误,并及时改正。

4、广播内容审查

1)广播站相关栏目所有播出内容,均应由总编审批、签字后方可播出。

2)“点歌”内容严格遵守学院规章制度,所播出内容要由当日播音员认真审查后方能播出,出现问题追究播音员的责任。

3)学院各部门若有通知等需在本站播放,必须经院团委批准。否则,广播站有权拒播。

第六条  广播站设备使用管理

1、值日组每天必须检查机器是否有损坏,碟、磁带是否有缺漏,并详细记录,所有设备用完后放回原处。

2、广播站所有物品一律不准外借。

第七条  广播站财物管理

1、所有光盘、磁带等物品器材均须定期清查,损坏(经验证为自然耗损除外)、丢失须由当事人赔偿。

第八条 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共青团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。

此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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