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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员教育评议制度
作者: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 日期:2015年01月05日 来源:本站原创  【字体:

团员教育评议制度

为切实加强团员的教育和管理,根据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团员教育评议活动每年进行一次,原则上在上半年进行。

二、每个注册团员都必须参加教育评议活动。

三、为保证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不走过场,切实达到预期目的,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要求是:

(一)对团干部评议的要求:

1、团干部(包括团总支、团支部、团委各级学生干部)应按照上级团组织每阶段布置和要求,扎扎实实地组织团员进行教育评议活动,敢于严格要求,大胆实施管理。

2、团干部应带头认真学习有关文件、材料,带头认真总结自己在过去一年的思想行为等情况,积极参加民主评议。带头发言,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

(二)对团员评议的要求

1、以积极、认真、严肃的态度对待教育评议活动,积极参加各项教育评议活动,认真学习有关文件、材料,并写好自我总结,自觉遵守团的各项纪律和团组织的各项规定。

2、拒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活动,不填写《团员教育评议鉴定表》,拒不服从支部决议的,视为自动退团。

(三)树立一批先进典型。团组织大力宣传评定为优秀团员的先进事迹,在表彰大会上对优秀团员进行表彰,同时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对象。

四、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步骤

1、自查阶段  以支部为单位,每个团员对一年来的学习、生活、纪律,履行团员义务等方面,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总结,交支部并在支部团员大会上作自我汇报。

2、鉴定阶段  各支部根据团员自我总结,召开支部团员大会,针对团员的自我总结,进行认真讨论,广泛评议,按“团结——批评——团结”实事求是地进行,并作出鉴定,由支部、团总支和团委签署组织意见,填写鉴定意见和评定等级。鉴定要做到客观公正,结论明确,严格按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进行评议定格,要简明扼要,优点、缺点要明确。

3、帮教总结阶段  团委根据各支部评议鉴定情况签署意见,并反馈回支部,对评议定格为优秀的团员,予以表彰;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团员,支部应制定具体帮教措施,促使其限期改正;评定为不合格的团员,支部应制定具体帮教措施,团员本人要写出自己的整改措施。团委将对全院评议定格为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团员采取集中教育、学习的方式,帮助其改正不足,争做合格团员。评议工作结束后,各支部应就本年度团员民主评议工作进行认真总结,并将书面总结材料上交团总支。团委将就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星级团支部评选内容之一。

五、团员个人思想总结要求

在团员教育评议中,要求团员根据自己日常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的表现对照团章的规定,写出书面思想总结。思想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,
   (一)总结内容:

1、写出在本次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中的心得体会。

2、能否自觉履行团员义务,执行团的决议,遵守团的纪律,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,表现出优于一般青年的模范作用。

3、能否积极参加学校及团组织、班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发挥模范作用。

4、能否刻苦钻研业务知识,并在社会实践中加以应用。

5、指出自己的缺点的不足之处,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。

(二)总结要求:

1、以写实为主,不能泛泛而谈。

2、要对自己的团员作用发挥程度作自我评估,自我定格。

3、对于不合乎要求的总结,支部要帮助团员提高认识,重新再写,直至达到要求。

4、思想总结全部合格后,由支部将其连同《团员教育评议鉴定表》一起上交团总支。

六、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团员评议定格标准

(一)优秀团员(占团支部成员比例不超过5)

1、牢固树立正确人生观,坚定建功立业的信念。

2、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,积极参加马列学习小组和党课学习,已递交入党申请书。

3、热爱团组织,遵守团的纪律,积极履行团内义务,发挥模范作用。

4、勤奋学习、成绩良好。

5、勇于实践,全面发展,不断完善自我。

6、团结友爱,诚实守信,助人为乐,见义勇为,依法办事,进校以来无违纪现象。

(二)合格团员

1、拥护党的基本路线,认真学习党章和团章。

2、自觉履行团员义务。

3、学习态度端正,成绩合格。

4、为人诚实守信,遵守社会公德,本年度无违纪现象。

(三)基本合格团员(经帮教能够合格团员)

1、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认识模糊,片面理解党的基本路线。

2、不能自觉履行团员义务,特别是在本次团员教育评议中不能遵守各项纪律要求。

3、未按期注册又未说明原因者。

4、学习态度不端正,本年度两个学期的成绩有1/2不及格。

5、违反校纪团纪,本年度受严重警告(含严重警告)以下处分。

(四)不合格团员

1、放弃共产主义信念。

2、严重违法乱纪,本年度受记过(含记过)以上处分者。

3、学习成绩极差,本年度两个学期有2/3成绩不及格。

4、长期不参加团的活动,不缴纳团费,且经民主评议,仍对自己的错误毫无悔改之意者。

以上各类标准解释权在院团员教育评议领导小组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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